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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教育管理和教师从教行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5-25〗〖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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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教字〔201016

 

关于进一步规范

校外教育管理和教师从教行为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室、活动中心:

近年来,通过专项治理,中小学校的收费行为、办学行为得到了明显规范,但部分学校的教师参与违规补课收费行为仍屡禁不止,引起群众不满,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形象,为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坚决刹住违规收费补课之风,切实规范校外教育管理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从教行为,现将有关工作和纪律通知如下: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室、活动中心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规范校外教育管理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从教行为的重要性、迫切性,采取断然措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要全面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在节假日期间,广泛开展各种名目的培优班、特长培训班。进一步加强管理,努力提高校外教育质量和知名度。各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室要鼓励广大教师(包括代课教师)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校外教育。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签订聘用合同后,由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统一组织生源并开展技能培训、特长培训。受聘教师待遇由本人与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商定。

三、各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室、活动中心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关于2008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08]7号)的相关规定,采取强力措施,严禁学校、教师在校内或校外租房违规办班收费补课;严禁社会他人或社会办学机构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或补课;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四、切实加强对有乱办班补课行为的单位负责人和组织参与乱办班补课的教师的监督和检查,教育局将建立治理学校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领导小组,设立举报电话(电话号码:2022707),投诉信箱(信箱地xmaqjyj@126.com) ,并不定期深入到学校、社区进行明查暗访,一经发现乱办班乱补课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责任追究,从重处理。违反纪律的各中小学、幼儿园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在全旗范围内通报批评;违反纪律的在职教师年内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并在职称上作降级处理,同时没收违规收取的全部费用;违反纪律的代课教师将直接解聘。

 

 

               

 

阿巴嘎旗教育局

 OO年三月三日

 

           

 

 

 

 

 

 

 

 

 

 

 

 

主题词:教育   行风建设  印发   通知       

 阿巴嘎旗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3月3印发 

共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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