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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阿巴嘎旗民族中小学家长学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6-06〗〖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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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教字〔2008〕36号

 

关于印发《阿巴嘎旗民族中小学

家长学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苏木镇、中小学、幼儿园关工委:

现将《阿巴嘎旗民族中小学家长学校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教育    家长学校    建设   印发    通知      

抄送:陶旗长、政府办、团委、妇联、关工委             

阿巴嘎旗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4月24日印

(共印16份)

阿巴嘎旗民族中小学

家长学校建设实施意见(试行)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问题是全社会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关系到中华民族未来发展和前途命运的一件大事。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怎样把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是我们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几年的教育活动中一贯深思探讨的一项难点问题。

 学校布局调整后牧民子女都集中到旗政府所在地蒙古族幼儿园、蒙古族实验小学、蒙古族中学和民族综合高中等学校上学。这些学生家庭居住分散,交通不便,而且生产生活季节性大,构成了学校与家长的联系严重脱节,教育环境失衡,出现了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两张皮”的现象。家庭教育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家长的文化素质、教育方式方法直接影响到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未来。目前我旗很多牧区学生家长因分散居住的自然环境和文化素质偏低的人文环境的制约,对子女的教育、监护和培养有一定的偏差,观念和方式上有待进一步提高和转变。但目前各民族学校在学校集中举办的家长会和家长学校,形式单一,不适合牧区特点,达不到预期效果。为了对子孙后代负责,对民族未来负责,努力探索一条适合牧区特点的“下牧区联办家长学校”的路子。具体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主要目的:

  1、协调学校与家长、苏木(镇)关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体系。

  2、通过上课、培训、交流活动,转变家长的传统教育观念,改进教育方式,努力实现和谐的、协调的、互补的教育平台。

 3、通过下乡联络,进一步了解学生家庭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做好针对性的工作,从而提高思想道德教育的效应。

 二、主要措施:

  1、由教育局牵头,同苏木(镇)党委、政府沟通,建立学校、苏木、嘎查、社区教育网络体系,联办“家长学校”,开展家教活动。

  2、教育系统家长中心校从学校 、执法部门和离退休老教师中抽调部分人员,深入基层开展家教活动。

  3、在举办形式上可直接同各级关工委联办,也可以在苏木、嘎查举办各种大型会议或活动之际,委派老师深入基层上家长教育课和开展培训。

  4、在下苏木嘎查之际,采取委派教师召开座谈会、走访学生家庭等形式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听取家长的意见,搭建互动平台。为改进教育方式、提高教育效益和营造良好育人环境而创造条件。

  5、在教育和培训内容上根据举办活动对象的具体情况安排家庭教育的方式方法,主要开设《家长和学生心理辅导》、《现代孩子成长环境及应对措施》和《法制教育》等课程。

 三、组织领导:

 为了有效开展此项活动,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系统关工委和民族学校协同建立领导机构组织实施全旗“下牧区联办家长学校”的各项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长:巴图巴雅尔(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白 音 仓(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伊德日和:(教育局副局长)

    胜(教育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员:乌云高娃(蒙古族实验小学校长)

贺其勒图 (蒙古族中学党支部书记)

青格勒图 (民族综合高中副校长)

萨 日 娜(蒙古族幼儿园园长)

阿拉腾其其格(蒙古族实验小学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巴图贺希格(蒙古族中学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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