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制的意见》(中发[2007]7号)、《转发关于贯彻落实内政发[2007]101号文件实施细则的通知》(锡教办[2008]20号)、《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认真贯彻实施新课程为重点,突出“改革、发展、创新”的要求,积极推进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课程和教学的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艺术等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思想及制度建设:
1、严格执行新课改课程计划,开齐开足体、卫、艺课程。
2、进一步完善学校工作各方面的管理制度,并进一步落实。
3、加强学习,拟召开1—2次体、卫、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重点学习“新课改”理论,转变观念,使各校体、卫、艺工作特色鲜明。适应新课程的要求。
三、基本原则
1、面向教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
2、面向学生,服务与指导相结合;
3、面向社会,宣传与引导相结合。
四、工作目标及要求
(一)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加强体、卫、艺工作的领导
1、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转发关于贯彻落实内政[2007]101号文件实施细则的通知》、《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进一步端正办学理念,把体、卫、艺工作作为素质教育的突破口,坚持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领导。
2、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学校体、卫、艺教育工作,将体、卫、艺工作纳入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和具体措施,统筹安排,与其他学科同步发展。
3、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学校体、卫、艺工作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人员分工负责,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二)端正办学思想、减轻学生负担,制定科学规范的学习生活作息制度,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
4、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错误作法,不得以升学率考评、奖励教师。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和增加作业量,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5、学校要制定科学的学习、生活作息制度,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确保学生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保证睡眠时间10小时,在校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初中生每天保证睡眠时间9小时,高中生每天保证睡眠时间8小时,在校时间不超过8小时。
6、学校要认真执行国家中小学课程方案,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准任意增减课时和增加自习,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要深化课程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小学生不得留家庭作业,中学生家庭作业量不得超过1小时,住校生晚自习不得超过1.5小时,走读生不得安排晚自习,严禁节假日排课和补课。
(三)加大投入, 改善学校体、卫、艺工作条件
7、各校要多方协调,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体、卫、艺工作正常经费支出。做好学校体、卫、艺器材的登记、保管和使用管理工作。保证体、卫、艺工作的正常开展。
8、要把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活动场地、设施、器材及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套,食堂、饮水改善等纳入自治区“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和“校舍维修改造工程”之中,列入学校年度预算,按照有关标准和自治区“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地要求,有计划地分期分批解决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活动场地、设施、器材不足和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套,食堂、饮水改善等问题,使学校体、卫、艺工作条件逐步标准化。
(四)加强体、卫、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9、要把体、卫、艺教师队伍建设纳入师资队伍建设之中,加强对体、卫、艺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要关心他们的生活、支持他们的工作,在表彰奖励评优选先、评聘职称中体育教师和卫生人员要占有应占的比例。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10、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体、卫、艺教师的培训力度。
11、学校要按开设体、卫、艺课程的要求,必须配备专职教师,不得挤占体、卫、艺教师编制配备其它学科教师。
12、学校安排体、卫、艺教师组织早操、课间操、课余、课外操文体活动和组织校内文体竞赛活动都要计算工作量。教师服装费,学校每年不少于400元。
(五)巩固“33211”工程成果,提高工作质量,确保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
13、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按照“33211工程”的内容和新教学大纲基本要求,
认真落实国家中小学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开课率达100%。
14、要充分发挥班主任的组织作用和体育教师的辅导作用, 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三操”和“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并将“三操”和体育锻炼活动列入课程安排,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1小时体育锻炼。
15、各校要定期举办田径运动会。各项竞技活动要具体的目标纪录,培养学生勇往直前,敢于拼搏,打破纪录的奋斗精神。同时,要充分利用 “五·四”、“六·一”、“十·一”、“一二·九”等节日组织开展班与班、年级与年级间田径、篮球、足球、拔河、跳绳等对抗赛和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竞赛活动,动员广大学生积极参与,活跃校园文体活动。积极组队参加全盟、全旗运动会和各种文体竞技活动。
16、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档案卡,列入学生学籍档案,完整记录学生锻炼和测试情况,并实行报告书制度。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作为评价学生身体素质的重要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不到良好以上者不能评为“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不参加奖学金评选;毕业时,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
17、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食品卫生等法律法规。全旗各中小学均要开设卫生健康或心理健康课,严格落实传染病“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的规定,配置卫生室,制定应急预防机制,建立健全晨检、排查制度、因病缺课登记制度、饮食卫生检查监督制度、学校传染病日报和零报告制度,并通过学校宣传橱窗、板报、校广播站、知识竞赛、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活动。
18、学校主动与当地卫生疾控部门配合,定期做好对学校食堂、饮食、教学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监测等预防保健服务以及依法免疫预防接种等公共卫生工作,学校每年对学生进行一次体检,建立健全相关的档案,并对体检情况做出评价,及时报告学生家长。
19、要认真解决影响学生视力的灯光照明、课桌椅配套等问题,改善教学卫生,优化学生用眼卫生条件,逐步控制视力下降。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关心学生体质健康,注意学生个人卫生,培养正确的读书、写字、听讲的姿势和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20、认真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积极开展课余艺术展演和创作比赛活动,各中小学要每年举办一届以文艺汇演和美术、书法展览为主要内容的艺术节。同时,充分发挥各校优势,结合“五·四”、“六·一”、教师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富有民族特色的课余文体活动和艺术展演活动,参加活动学生达到90%以上。
21、积极开展课余艺术专项辅导工作,如:电子琴爱好班、舞蹈训练班、美术摄影班、文艺队、音体美劳兴趣小组等,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为学生的特长和个性发展创造条件。
(六)建立健全科学的督导评价机制,强化体、卫、艺工作目标责任。
22、要制定科学的教育督导评估机制,将体艺卫工作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列入年终目标考核和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
23、不按规定保证体育卫生经费的;不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挤占体育教师编制,不能按开设课程要求配齐体育教师、卫生工作人员的;擅自减少体育课,不按规定开展早操、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不能保证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的;延长学生学习时间,增加学生作业量,加重学生负担的,在年度考核时,学校不能评为良好以上,校长和分管校长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并限期改正,入整改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的校长给予免职,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五、具体工作安排
1、3月份,制定2008年工作计划
2、4月份,举办开展第二届全旗中小学生美术绘画现场创作大赛。
3、5月份,对小学毕业年级全体学生开展体质检查。并根据盟教育局2008年体、卫、艺工作要点,旗直三所小学成立校乐队。
4、6月份,举办全旗第三届中小学生教育艺术节,选拔全盟第八届中小学生教育艺术节作品及节目。组队参加全盟篮球、乒乓球博克等各类比赛。
5、7月份,参加全盟第八届中小学生教育艺术节。
6、9月份,做好全旗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参加全盟体、音、美、卫教学技能大赛,并举办全旗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
7、10月份,举办全旗第三届中小学生“安达杯”足球赛。
8、11月份,做好档案整理工作。
9、12月份,动员全旗各中小学开展纪念“一二·九”运动环城赛。并在各中小学进行“33211工程”自评的基础上教育局组织进行复评工作。
二OO八年三月十五日